项目概况
沙雅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2024-2026年)项目-天然林中幼林抚育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FCG(FS)-******
项目名称:沙雅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2024-2026年)项目-天然林中幼林抚育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32000
最高限价(元):83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雅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2024-2026年)项目-天然林中幼林抚育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832000
单位:亩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修枝、抚育剩余物处理、病虫害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服务。(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发布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 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 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 败 等 后 果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担 。 ( 3 ) 供 应 商 可 前 往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 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 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 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 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 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 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 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 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 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 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 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沙雅县北京西路11号综合办公楼1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海江社区东大街35号城市一号一期A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代梅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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