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保安服装及装备
原项目编号: 2025HASWN0109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保安服装及装备答疑及变更公告 “合肥市金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保安服装及装备”项目(项目编号:2025HASWN01096)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中,(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信用评价: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省级提供一个得15分;市级提供一个得10分;区级/县级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此项具有倾向性,且用非必要证书作为评分条件,具有控标嫌疑。事实依据1:上述评分******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废止《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此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未再对企业开展过“守合同重信用”的评比公示工作;与项目相关性方面证书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主要体现企业在合同履行和信用方面的表现,但这并不一定能直接反映企业在特定招标项目中的履约能力和专业水平。例如,本次服装采购的招标,更应关注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的完整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因素,而“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对此类项目的参考价值有限,不能作为评判投标人是否能胜任该项目的关键指标。法律依据1: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九十三号)规定,不得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或国家行政机关非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将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约无关的供应商业绩、自信、荣誉等作为评分条件。2、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采购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1:请求删除(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信用评价: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省级提供一个得15分;市级提供一个得10分;区级/县级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 答:此评分项删除,新增变更内容如下: 便利化服务方案 5分 投标人能够保证便利化服务,有切实的便利化服务 ******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4<F≤5 分,良好的2<F≤4 分,一般的0<F ≤2 分。 注: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二、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分值构成”-“供货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现变更如下: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1)商务部分: 30 分 (2)技术部分: 40 分 (3)投标报价: 30 分 供货方案 1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从供货计划等方面综合考 ******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8<F≤13分,良好的3<F≤8 分,一般的0<F≤3 分。 注: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 施方案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由评标委员 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8<F≤13分, 良好的3<F≤8 分, 一般的0<F≤3 分。 注: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金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山庄北村77幢附属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王强国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保安服装及装备答疑及变更公告
“合肥市金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保安服装及装备”项目(项目编号:2025HASWN01096)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中,(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信用评价: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省级提供一个得15分;市级提供一个得10分;区级/县级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此项具有倾向性,且用非必要证书作为评分条件,具有控标嫌疑。事实依据1:上述评分******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废止《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此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未再对企业开展过“守合同重信用”的评比公示工作;与项目相关性方面证书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主要体现企业在合同履行和信用方面的表现,但这并不一定能直接反映企业在特定招标项目中的履约能力和专业水平。例如,本次服装采购的招标,更应关注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的完整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因素,而“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对此类项目的参考价值有限,不能作为评判投标人是否能胜任该项目的关键指标。法律依据1: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九十三号)规定,不得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或国家行政机关非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将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约无关的供应商业绩、自信、荣誉等作为评分条件。2、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采购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1:请求删除(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信用评价: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省级提供一个得15分;市级提供一个得10分;区级/县级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
答:此评分项删除,新增变更内容如下:
便利化服务方案
5分
投标人能够保证便利化服务,有切实的便利化服务
******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4<F≤5 分,良好的2<F≤4 分,一般的0<F
≤2 分。
注: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二、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分值构成”-“供货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现变更如下: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1)商务部分: 30 分
(2)技术部分: 40 分
(3)投标报价: 30 分
供货方案
1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从供货计划等方面综合考
******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8<F≤13分,良好的3<F≤8 分,一般的0<F≤3 分。
质量保证措
施方案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由评标委员
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8<F≤13分,
良好的3<F≤8 分,
一般的0<F≤3 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金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山庄北村77幢附属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王强国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2025年5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附件:5.13答疑及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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