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龙岩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餐厨尾渣对外销售处置项目,比选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龙岩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餐厨尾渣对外销售处置项目;
2、餐厨尾渣销售数量:每月约300吨,每趟次约10吨,年产尾渣约3200吨,年销售金额约人民币8.64万元;
3、最低售价27元/吨;
4、供货期限1年。
三、参选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方式:
1、参选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须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选人承诺所购尾渣仅可用做有机肥生产或黑水虻养殖或蝇蛆养殖,并接受我司及环保部门对收购尾渣的检查。(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参选人具备处理餐厨尾渣能力,根据《龙岩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参选人需在龙岩市现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处置场所,对标的物进行就地处置,处置场所的选址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和参选人所在地的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②提供处置场所产权证或其他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可由参选人法人签署或落款)。
4、参选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评审当天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比选。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至比选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下载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元。
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六、评标方式:最高价法。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5日9:00,地址:******街道龙腾社区龙岩大道中388号B1幢5层)。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林邦村洋坑翁厝路101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5楼502
联系人:林媛杭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