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审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2025年道路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变更的函》及有关附件已收悉。2024年8月27日我单位以“长发改审批〔2024〕141号”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根据《关于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需变更部分项目内容。经审查,同意该项目的变更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2025年道路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代码:2312-420528-04-05-730243。
二、项目建设地点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赵家堰村。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为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是大堰乡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完善我县农村公路路网布局的需要。项目建设可提高大堰乡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改善交通运输环境,促进乡村振兴;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期间预计带动务工91人,发放劳务报酬126.58万元,发放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为42.18%,利于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改扩建道路2公里,砌筑路基挡土墙4876.4立方米,新建涵洞54米/5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安装2公里。项目建成后路基宽7米,路面宽6.5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76.7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00万元,地方自筹76.71万元。
六、建设工期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2025年8月开工建设,2026年7月项目竣工。
七、招投标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不进行招标,同意该工程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不采用招标方式。该项目群众务工组织方式采用村民自建,劳务组织模式采取“村委会+村民理事会(村级劳务合作社)+当地群众”。
请你单位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和工程质量安全,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同时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湖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优先吸纳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规范签订施工合同、群众务工合同,将组织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全面组织务工培训,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开展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确保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不低于40%,并尽可能提高比例。
附件: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2025年道路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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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备注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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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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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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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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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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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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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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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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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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