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7-440103-04-01-647085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检验监测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检验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拆除现状食堂和临时建筑,新建一栋包含食堂、学生宿舍和教职工休息室的综合楼,其中地下一层,地上8层,总建筑面积约8974平方米,具体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 | ||
招标内容 | 本******消防设施现场检测、防雷工程检测、原材料检测、室内环境空气检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桩基础检测、海绵城市评估及检测;具体的检测(监测)项目以项目实际要求为准,检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相关部门验收规范要求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 ||
工期(交货期) | 从中标单位接到进场通知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检测监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中标单位需配合发包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6.685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备①②以下两项资质: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1.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检测任务一方的单位为主办方,其余单位为成员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5其他要求 3.5.******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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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业绩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30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30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登记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30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方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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