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医院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AHYY-W1005
三、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
四、项目概况:拟购买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设备共55台,分为4个包,预算总金额237.5万元(含税)。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 供应商具有下列资质(理由: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及溯源):
(1)本项目供应商应为医疗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所投设备配套耗材相应资质:供应商所投配套耗材为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备案凭证,所投耗材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相关说明。
六、供应商对需求参数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详见附件,公示下方下载)向我院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院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院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也不作书面回复。
2.本次公开的需求参数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军队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51-******
反馈方式:******。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郑先生 办公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