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长江防洪封闭圈小型穿堤建筑物安全鉴定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中市长江防洪封闭圈小型穿堤建筑物安全鉴定服务依据江苏省水利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长江防洪封闭圈小型穿堤建筑物安全鉴定的通知》苏水办发〔2025〕71号文要求,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加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中市长江防洪封闭圈小型穿堤建筑物安全鉴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境内。
2.2 招标范围:扬中市长江防洪封闭圈小型穿堤建筑物安全鉴定服务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长江防洪封闭圈小型穿堤建筑物安全鉴定的通知》苏水办发〔2025〕71号文要求,经梳理,扬中市共有93座建筑物需要进行安全鉴定(其中涵洞85座、泵站8座),并出具安全评价结论,项目预算金额约230万,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3工作周期: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自接到发包人通知30日内提交安全鉴定报告报相关部门审查,报告审查后10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须提供相关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2020 年 01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水利工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此业绩为牵头人提供。
3.1.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拟派。
3.1.5 其他要求:
3.1.5.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4.1.1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水利交易系统(网址:******/jypt.html)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00客服电话)。
4.1.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5日0:00--2025年12月1日24:00。注:投标人请在此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5万元,可采取网银(或者电汇)、保险、保函、担保等形式交纳,鼓励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6.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9:30 。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
******/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 6.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开标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 7.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项规定 |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注:1.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项目管理机构组建”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组建(修改重置)”为准。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αA βB
其中
C—评标基准价;
A—最高投标限价;本合同最高投标限价为23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标价和4个最低标价,依次类推。
注: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α取0.6,0.65,0.7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β=1-α。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4 分值构成
总分为 100 分,其中:
商务评分:15分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25分
投标报价评分:60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水利工程安全鉴定业绩合同额超过50万元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1)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如有)、安全鉴定报告书,没有或缺少不得分。 (2)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此业绩为牵头人提供。 | 2分 |
|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安全鉴定服务合同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负责人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如有),安全鉴定报告书,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 1分 |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水工结构)得2分; 注: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2分 |
| 人力资源配置 (项目负责人除外) | 1、人员专业配置(规划、水工、电气、安全、岩土等专业)每专业提供一位专业人员得1分,重复人员不得分,最高得5分; 2、人员专业配置中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 注:(1)以上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专业以注册证或职称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2)以上人员需提供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体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 10分 |
| 2.2.4 (2) | 服务实施方案标准 | 项目理解 | 熟悉项目现状,对本项目充分理解的,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3分 |
| 工作方案 | 工作方案详细、合理,报告编写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9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9分 |
| 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应对措施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3分 |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项目要求,保证措施(如人员、设备)安排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4分 |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3分 |
| 服务保障措施 | 服务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3分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 7.3 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6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个百分点扣 1.0 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个百分点扣 0.5 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 0 分。 | 60分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9.监督部门
******办公室,联系方式:0511-******。
******办公室,电话:0511-******。
10.联系方式
******水利局
地 址:扬中市江洲东路美人鱼北侧
联系人:朱爱诚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同心路355号(金冠华庭)
联系人:吴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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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长江防洪封闭圈小型穿堤建筑物安全鉴定招标文件(11.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