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阴离子PAM药剂 项目编号:ZC-ZGHB-2025-0057
******有限公司
截标/开标时间:2025-06-12 14:00:00
公告内容
******有限公司(下称“采购单位”)就所属******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单位”)2025-2026年度阴离子PAM药剂(标段编号: ZC-ZGHB-2025-0057 )进行询(比)价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估算金额 180 万元。
2.1采购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阴离子PAM药剂(采购编号: ZC-ZGHB-2025-0057)。
2.2采购项目简介:******有限公司所需的阴离子PAM药剂,预估年供货数量120吨,包括货物的制造、供货、运输、现场卸货、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因项目单位生产计划会因诸多因素干扰而发生变化,故无法精准估算出药剂的供货数量,只能用预估数量代替,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供货商自行承担,采购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3采购范围:******有限公司所需的阴离子PAM药剂,******有限公司并卸货到指定地点。
2.4计划服务期: 1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1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响应人一直能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并使项目单位满意,在合同签署满一年后,项目单位可以与响应人续签一年的合同。
2.5交货期: 接到送货通知起2天内,具体以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有限公司中心片污水厂,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569号
2.7技术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序号 | 项目 | 标准(固体) |
1 | 感观颜色 | 白色,均匀颗粒,无杂质结块 |
2 | 分子量 | ≥ 1700万 |
3 | 离子度,% | 30≥离子度≥ 20 |
4 | 固含量 % | ≥ 90 |
5 | 溶解时间 min | ≤ 60 |
6 | 水不溶物含量 % | ≤ 0.3 |
7 | 灰分 % | ≤ 15 |
8 | 游离氨-N %(0.5g/L溶液) | ≤ 0.5 |
9 | 电导率σ,S/m(0.5g/L溶液) | 70≤σ≤170 |
10 | 粘度 mPa.S(0.1%溶液,25℃) | ≥300 |
11 | 产品稳定性 | 半年以上,打开包装后没有结块现象 |
除上述明确指标外,其他技术要求:满足阴离子PAM国家标准GB/T 17514-2017
2.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本次询(比)共确定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中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预估年供货数量80吨的采购合同,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预估年供货数量40吨的采购合同 。
2.9合同签订格式:所有药剂均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具体以合同为准。
2.10供货要求:响应单位必须承诺相对应此次响应的供货药剂严格按照不低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指标和国家标准生产,严禁提供掺假、造假等以次充好的不合格药剂。如若违规,我司将按照合同予以重罚并将其列入我司黑名单库,永远不得参加我司的药剂采购项目响应。(需签承诺书)
2.12运输保险要求:药剂成交供应商须为其派至现场的每位作业人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安全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工伤保险,三险合计每人工亡赔付总额100万元以上)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药剂供应时,须随车携带相关保险证明,每次交货前交由项目单位核对)。
2.13运输轨迹查询要求:药剂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供应药剂的全过程运输轨迹图,运输药剂的车辆必须从药剂生产厂家出发到达项目单位,提供项目单位每一批次药剂车辆运输轨迹图(每次交货时交由项目单位核对和存档)。供应商货物通过由第三方物流平台运输的须提供物流平台公司名称,实际供货物流平台公司须和此次响应物流平台公司一致,承诺提供物流单和线上查询全过程物流轨迹服务。
2.15本项目采购单价最高限价:15000元/ 吨(含税);药剂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及明显低于药剂含税成本单价加运输费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诚信经营,2023年以来无违反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上一供货周期内供应商2次违规供应药剂的,将被拒绝报名参加此次采购项目;国内法人单位;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需要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基本情况信息表》、供应商企业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涉及危化品和易制毒的药剂响应,需要供应商有对应药剂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有药剂生产厂家授权书(加盖药剂生产单位公章,响应阶段提供扫描件,原件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给项目单位);药剂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环评批复文件。注:药剂生产厂家为所在省内同行业内生产技术领先,产量规模完全能满足我司的使用要求,产品质量优的企业。为保障药剂供应的及时性,若药剂生产厂家生产地址不在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的,则须提供在以上地区有药剂存储仓库的合同和发票等证明材料(仓储量不得小于所有响应标段单次送货量的合计总量)。供应商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后,具有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规模或单个合同量大于等于20吨阴离子PAM的工艺药剂供货业绩至少1个(报名阶段只需提供一个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阶段提供原合同扫描件1份、不同月份[至少3个不同的日历月]的对应当月该合同供货发票各1份),原件备查。响应阶段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评分办法提供全部业绩材料,评分办法见第三章的评分办法前附表。
(3)其他要求:
?药剂生产厂家对同种药剂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采购项目,药剂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代理商参与本采购项目的,需提供药剂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销售和服务的授权证明(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违法和不良记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4)不同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其他:
(1)响应报名:供应商将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及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单位邮箱。 响应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5月9日17:00 。
(2)阴离子PAM药剂响应药剂小试:所有参加意向响应并报名了的响应人,在2025年5月13日9时前******有限公司中心片污水处理厂,黄萍 ******) 1kg准备参加响应的阴离子PAM至项目单位参加药剂小试;******有限公司中心片污水处理厂。项目单位将拒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的样品。
(3).未参加药剂小试、或药剂小试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
(4).对参加项目单位小试的药剂,采购单位或项目单位将做好样品保留,作为对正式供货药剂的质量考核的比对依据
3.4 阴离子PAM上机生产性试验
(1)所有通过药剂小试合格的响应人在规定的日期(由项目单位决定具体上机生产性试验时间,在响应截止日前5日完成所有生产性试验)按试验要求的数量,把参加响应的药剂自费运送到试验现场。阴离子PAM药剂试验数量为0.5吨(包装要求25kg/包、1托盘20包)。
(2)项目单位对本次上机生产性试验的药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办法为所有药剂单价按本次采购最终确定的成交单价的八折、药剂数量按实际试验用量计算各供应商的药剂补偿费用。各供应商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单位给予补偿。对于药剂性能无法满足生产性试验的药剂,响应人应自费运回,采购单位不进行经济补偿。
(4)响应人药剂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求导致生产工艺受损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首次参加******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供应商,应于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注册登记,并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方式发放。
5.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 14:00
5.3本项目平台服务费为(人民币): / 元,平台聚合码支付。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6.2******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相关操作详见帮助中心。
7.响应保证金
7.1******银行公对公转账,须备注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7.3响应保证金专用账户:
******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
银行账号:************22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9.1本项目涉及电子采购系统,供应商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制作递交、开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招标单位联系。
9.2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若发现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法律行为的,可向紫光环保纪检室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联系人:周先生。
9.3本次响应文件开启为非公开开启,不邀请各供应商参加,紫光环保合规部代表现场监督。采购方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成交候选单位。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571-****** 邮箱:******
项目单位:******有限公司
技术澄清人:廖先生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中心片污水厂,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569号
监督部门: 紫光环保纪检室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0571-******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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