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渡江桥桥下空间景观提升工程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YZDJN-202530号
项目名称:渡江桥桥下空间景观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21万元。
最高限价:121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提供2025年3月-2025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① 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5-7三项材料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2025年3月-2025年5月内任意一份社保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勘察,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勘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一)磋商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国企采购””及“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国企采购”网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于报名时间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到******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六楼)咨询处窗口报名。
报名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经办人报名须递交1)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人民币300元。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6月17日下午14: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下午14: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二楼开标室(观潮路1030 号)。
磋商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二楼开标室(观潮路1030 号)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张瀚心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二楼开标室(观潮路1030 号)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阳东路17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张瀚心
联系电话:0514-******
地址: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楼六楼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本磋商文件中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国企采购””及“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国企采购”。
(四)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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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