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基本情况
序 号 | 出租物业地址 | 用 途 | 面 积(㎡) | 公招底价 (元/月) |
1 | 荔湾区仁威庙前街60号101房 | 住宅 | 88.98 | 1869 |
2 | 荔湾区仁威庙前街60号109房 | 住宅 | 64.46 | 1354 |
3 | 荔湾区仁威庙前街60号111房 | 住宅 | 67.31 | 1414 |
4 | 荔湾区仁威庙前街60号112房 | 住宅 | 85.11 | 1787 |
5 | 荔湾区仁威庙前街60号207房 | 住宅 | 81.06 | 1702 |
6 | 荔湾区仁威庙前街60号208房 | 住宅 | 96.10 | 2018 |
7 | 荔湾区仁威庙前街60号209房 | 住宅 | 85.96 | 1805 |
8 | 荔湾区泮塘五约二巷24号705房 | 住宅 | 68.39 | 1573 |
二、招租条件
1、租赁期限5年。(租金每两年递增2%)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择优选择。中标价不得低于月租金底价。
3、招租对象:承租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4、招租方向:住宅。
5、招租要求:
(1)承租意向方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
(2)不可将该物业用作商业、办公或仓库用途。不能利用承租物业从事餐饮、娱乐、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存储等容易污染环境、扰民、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业。
(3)承租期间,不得转租、分租、分借使用。
6、依法依规、公平竞争,同等租金情况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7、签订《承租意向书》当天,承租意向方需向出租方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
8、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需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
三、报名日期、地址及联系方式
1、本物业招租张贴期为挂网之日起5天(不包括节假日),有意者可于这段时间内致电联系人了解具体招租流程。
2、自然人应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个体经营户应租,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企业单位应租,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
3、报名地址:荔湾区恩宁路昌华大街5号首层,联系方式:****** 卢小姐(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不包括节假日)
******办事处所有。
******办事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