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保二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升级改造本地化应用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5-285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保二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升级改造本地化应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15000,72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软件开发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随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业务的持续发展与监管精细化要求的不断提升,当前复用的人社部金保工程一、二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核心涵盖监督系统办公管理及非现场检查功能),其非现场检查主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社保经办系统交换库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筛查疑点并开展监测预警。受限于现有数据比对模式,系统在数据时效性、完整性方面难以完全匹配当前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监管覆盖范围及实时预警、效能提升等方面仍有优化空间。为全面落实国家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精准性、时效性与全面性,更好地保障基金安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启动金保二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本地化升级改造建设工作。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化设计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5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随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业务的持续发展与监管精细化要求的不断提升,当前复用的人社部金保工程一、二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核心涵盖监督系统办公管理及非现场检查功能),其非现场检查主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社保经办系统交换库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筛查疑点并开展监测预警。受限于现有数据比对模式,系统在数据时效性、完整性方面难以完全匹配当前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监管覆盖范围及实时预警、效能提升等方面仍有优化空间。为全面落实国家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精准性、时效性与全面性,更好地保障基金安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启动金保二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本地化升级改造建设工作。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理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2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随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业务的持续发展与监管精细化要求的不断提升,当前复用的人社部金保工程一、二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核心涵盖监督系统办公管理及非现场检查功能),其非现场检查主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社保经办系统交换库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筛查疑点并开展监测预警。受限于现有数据比对模式,系统在数据时效性、完整性方面难以完全匹配当前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监管覆盖范围及实时预警、效能提升等方面仍有优化空间。为全面落实国家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精准性、时效性与全面性,更好地保障基金安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启动金保二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本地化升级改造建设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标项 2,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提交《自治区金保二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升级改造本地化应用建设项目深化设计方案》,并于合同签订天30个日历日内通过甲方成果验收审核后(具体验收标准详招标文件“四、服务要求”),即视为本次深化设计服务期结束。;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标项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翔晟CA服务热线025-******;新疆CA服务热线******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 址:规划财务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老师
电 话:******
附件信息: